【48812】市政府印发《济南市政府出资项目代建制办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05-30 信息来源:招标信息

  近来,市政府印发了《济南市政府出资项目代建制办理办法》。这一办理办法中提出,本市行政区域内总出资1000万元(含)以上的非经营性政府出资项目,原则上应当施行代建制。别的,代建项目原则上不得打破经同意的设计概算。

  据悉,上述办理办法所称的代建制,是指依法经过投标等方法,挑选专业化项目建造办理单位担任政府出资项目建造的安排施行,严控项目出资、质量、工期和安全,项目竣工检验后移交给运用单位的准则。

  上述办理办法中提出,本市行政区域内总出资1000万元(含)以上的非经营性政府出资项目,原则上应当施行代建制,最重要的包括机关工作单位事务用房及相关设备项目、社会工作项目、政法基础设备项目、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和市政府决议施行代建制的其他政府出资项目。代建单位应严厉依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合同约好,依照同意的建造规划、建造内容、建造规范和出资概算安排施行代建,不得私行改变调整。代建项目原则上不得打破经同意的设计概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