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调查研究

发布时间:2024-06-08 信息来源:开云官网app下载

  随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水平及项目复杂程度慢慢地提高,投资者或建筑设计企业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决策、工程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对综合性、跨阶段、一体化的咨询服务需求日益增强。这种需求与长期以来形成的固有管理模式造成的单项服务供给模式之间的矛盾一天比一天突出,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承担了建设管理的责任,消除了多咨询方冲突带来的混乱,并能够从建设全过程角度系统规划各项工作,避免了多方咨询混乱带来的损失。

  2019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对“全过程工程咨询”明确定义为:全过程工程咨询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前期研究和决策以及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和运行(或称运营)的全生命周期提供包含设计和规划在内的涉及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各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

  随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水平及项目复杂程度慢慢地提高,投资者或建筑设计企业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决策、工程建设、项目运营过程中,对综合性、跨阶段、一体化的咨询服务需求日益增强。这种需求与长期以来形成的固有管理模式造成的单项服务供给模式之间的矛盾一天比一天突出。具体体现在:

  (1)各咨询方对项目理解不同或各自利益诉求不同,导致建设目标不统一,前后冲突、推诿扯皮、抱怨不断,建设方大量精力花费在管理协调上。

  (2)项目缺乏通盘考虑,建设过程中的诸多问题常在建设实施的中后期才暴露,而那时再弥补就可能花费巨大,甚至没有办法弥补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

  (3)建筑设计企业受专业能力影响,总体协调力度及水平受限,技术、经济、管理矛盾日益加剧。

  近几年,全过程工程咨询发展迅速,一方面市场需求巨大,加之政府力推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占比不断的提高,潜在需求巨大,将彻底改变现有工程咨询市场的结构模式。

  另一方面,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尚未完全成熟,大多数表现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内容完整性较差,大量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的服务内容以造价咨询、工程监理为主,项目资格要求长期集中在监理、造价方面,就我们本地实施全过程咨询的项目来看,大部分项目的全过程咨询主体主要是造价咨询单位,因为受专业、服务意识等限制,把全过程咨询做成了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深度及服务领域不足,在实际咨询服务工作中大多分布在在项目建设实施阶段的施工招标清单、控制价、变更价款、签证、结算环节,而成本造价以外的管理策划、招标采购、设计技术、进度、质量、安全文明、建造环境、资源、信息、沟通、风险、竣工验收、移交等环节的管理不够深入甚至空白,进而在项目决策阶段的策划、比选、限额设计更是空白。监理单位承担的大多是传统的监理业务,少部分项目包含了项目管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为受专业限制、人员能力、长期形成的监理思维模式影响,在监理(含项目管理)的咨询模式,也是只是注重了安全、质量的监理职责,对项目的全面管理缺乏主动性和预判。

  另外,长期的以造价咨询、工程监理为主的咨询形成的服务收费模式,在建筑设计企业形成了固有形式,主观上对全过程付费存有误区,造成咨询服务单位低价抢活,难以起用高素质的综合性咨询人才,客观上全过程工程咨询是近年来为适应建设市场新形式发展起来综合性管理服务行为,服务费用在前期投资概算列项中没明确依据及漏项,特别是使用财政资金的项目,执行《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文,除有明确规定的建筑设计企业管理费、代建费、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造成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费用实际测算时难以落实。

  (1)承担建设方建设管理风险,全过程咨询模式下,建设方将建设管理相关风险通过合同方式合理转移给全过程咨询方,通过风险转移策略提升项目建设的管理上的水准。而拥有丰富建设管理经验的咨询总包方,则发挥了其全过程工程咨询的专业能力和优势,逐步提升了建设效率和项目品质。

  (2)提升投资效益、缩短建设周期、降低责任风险,咨询总包模式下,各项专业咨询处于咨询总包方的统一管控之下,咨询服务覆盖建设全过程,对各阶段工作进行系统整合,既承担了建设方的建设管理风险,又降低了建设方作为建筑设计企业的主体责任风险。

  (3)协调管理建设项目各阶段参建方责任、义务和权力,在管理过程中最大化保持项目信息链连续,减少业主方的管理协调任务,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合规性是政府对工程建筑设计企业考核的重点。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的引入将形成以“合规性”为中心开展工作的服务模式。

  2020年10月15日,中国建筑业协会发布《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标准》T/CCIAT0024-2020,自2020年12月15日实施。规定了全过程工程咨询宜采用的服务形式。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服务形式宜采用

  “1+N+X”模式。“1+N+X”模式中,“1”指全过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由一家公司或者两家以上企业组成联合体承担全过程工程咨询项目管理,服务范围有投资决策阶段、工程建设阶段、运营阶段中的一个阶段或多个阶段;“N”指专业咨询的一项或多项,可由上述承担全过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企业或具有勘察、设计、监理、造价等至少一项资格的咨询企业承担;“X”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业主需求,不由承担全过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企业实施,但应整合资源协调管理的专项服务。

  从前述国家相关部委及部分省市发布各类实施标准及指导意见看,诸项咨询业务中,工程监理、全过程造价咨询、项目管理三项咨询业务出现频次最高,除此之外依次为招标采购和工程设计。

  建设工程从策划、决策立项、前期手续、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交付各阶段由众多参与单位承担不同的建设任务, 通过管理策划、招标采购、成本控制、合同管理、设计技术、进度、质量、安全文明、建造环境、资源、信息、沟通、风险、竣工验收、绩效评价等一系列管理程序、控制手段,期核心任务是使项目的费用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得以实现,从而最大化实现项目建设增值、使用增值。

  从工程管理实践来看,从上到国家层面到各级地方建设项目,以监理为核心的全过程咨询效果与预期相差较大,特别是在整体协调、管理策划、招标采购、成本控制、合同管理、设计技术、资源、信息、沟通、风险、绩效评价方面呈现明显。这一方面来源于从业人员的综合素养,另一方面我国监理业务的特有性质决定。从1988年起步,于1992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工程监理制,到1996年起开始了全面发展,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法律制度的形式做出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从而使建设工程监理在全国范围内进入全面实施阶段。从法律上明确了监理制度的法律地位,并于2000年12月7日建设部发布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版,使监理工作逐步制度化、法律化、格式化,并形成固有监理模式,而非管理模式。

  随着建设项目的内容、规模、形式的一直在变化及复杂性的程度慢慢的升高,而各参与单位的工作性质,工作任务和利益不同,协调、管理能力尤显重要,基于此,贯穿于项目始终的项目管理,负责整体协调、制定落实管理制度,应是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核心,参考中国建筑业协会发布《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标准》T/CCIAT“1+N+X”菜单式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模式,其中“1”是项目管理咨询,为必选项,贯穿于项目实施阶段的始终,“N”为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三项专业方面技术咨询专项咨询中的一项或多项,X是不自行实施但应协调管理的专项服务。是目前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服务较好的解决方案。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