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建制与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之我见

发布时间:2024-03-30 信息来源:工程咨询(ppp咨询)

  (3)充分的发挥了咨询公司专业方面技术力量和积累的工程经验,为业主把好技术关、造价关和各类采购的质量关。定期汇报项目进展情况,使投资人对项目的监督真正落实到项目建设过程中。

  代建制下,通过招标选择的代建单位是专门干项目投资建设管理的咨询机构。通过发挥代建企业的专业优势和工程经验,可切实保证对工程质量、进度和成本的有效控制。如代建公司能够通过优化建设方案,控制建设成本;可根据规范的招标程序,选择优秀的施工队伍和技术设备供应商;可以准确核定工程量和工程进度,避免高估冒领建设资金;能够大大减少工程风险带来的各种损失。通过制订全程项目实施计划,设计风险预案,协调参建单位关系,合理的安排工作,极大地提升项目管理上的水准和工作效率。根据代建合同,代建企业有责任随时向投资人报告项目进度、质量和成本的进展情况,便于政府投资人心中有数。

  在现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体制下,缺乏有效的控制机制:前期工作的不够深入,决策的随意变更等因素,造成投资一超再超;通过种种关系挤进项目的实施工程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商,难以达到质量控制目标;政府官员偏好于抢工期,以项目提前竣工为进度控制目标,不顾是否科学合理。

  代建制为政府投资项目引入严格的以合同管理为核心的法制建设机制,在满足项目功能前提下,项目的投资、质量和进度要求在使用单位与代建单位的委托合同中一经确定,便不得随意改动。代建单位将全心全意做好项目控制工作,使用单位则侧重于监督合同的执行和代建单位的工作情况。

  代建制采用多道环节的招标采购,竞争充分,投标代建单位,投标前期咨询、施工或设备材料供应单位,都会尽其所能,以合理的报价提供最优的技术方案、服务和产品,代建制充分的利用了社会资源,减少了公共资源的占用,有利于降低项目总成本。

  代建制的实行将打破现行政府投资体制中“投资、建设、管理、使用”四位一体的模式,使各环节彼此分离、互相制约。使用单位不再介入项目前期服务、建设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等环节的招标定标活动,代建单位在透明阳光的环境下进行招标,公开、公平、公正地定标,遏制了在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腐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