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委托谁付费!湖北出台工程建设价格咨询服务收费参考标准
发布时间:2024-05-22 信息来源:新闻中心
为进一步提升湖北省工程建设价格咨询行业服务的品质,维护公平、有序的执业环境,保障工程建设价格咨询市场各方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研究制定了《湖北省建设工程建设价格咨询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以下简称《参考标准》),并于近日印发通知,供湖北省工程建设价格咨询市场各方参考使用。
《参考标准》包含总则、适合使用的范围、对服务内容及质量发展要求的说明、咨询计费标准、司法鉴定费用标准、专业系数调整、造价咨询服务费用计算示例7个部分,适用于湖北省内新建、改建、扩建及维修等各种类型的房屋建筑及市政设施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交通、电力、能源、化工、水利等工程类型有收费规定的从其规定,无规定的可参考此标准。
《参考标准》提出,除工程建设价格鉴定以外,实行“谁委托谁付费”的原则,委托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当对单项工程的理解有歧义时,以出具一次咨询报告为一个单项工程,以单项工程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工程。单项工程建设价格咨询服务费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为合理工期和正常工作日条件下的服务收费标准,若委托人要求赶工或占用国家法定休息时间,应增加20%~30%的咨询服务收费。除鉴定以外,为保证工程建设价格咨询工作顺利实施,在签订咨询合同后七个工作日内,委托方应预付不低于30%的咨询费。
为进一步提升全省工程建设价格咨询行业服务质量,维护公平、有序的执业环境,保障工程建设价格咨询市场各方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我厅组织研究制定了《湖北省建设工程建设价格咨询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供湖北省工程建设价格咨询市场各方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