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造价师4万月、二级造价师3万月!官方公布《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收费行业标准

发布时间:2024-05-31 信息来源:招标公告

  ,北京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造价管理协会发布《北京市建设工程建设价格行业咨询服务费用计价参考》,其中计日咨询费:

  四川印发《四川省工程建设价格咨询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自2022年12月23日起试行。

  具有一级建造师、监理工程师等职业资格者参加工程咨询服务的,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标准执行。

  2022年9月3日,甘肃印发《甘肃省建设工程建设价格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指引(试行)》,其中,对造价工程师收费指引基准价进行了详细规定,

  河南印发《河南省建设工程建设价格咨询行业服务收费市场参考价格》,自2022年3月24日起实施。其中一造、二造工程师收费如下:

  2021年5月,山东发布关于《山东省建设工程建设价格咨询服务 收费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2021年5月18日,浙江公布《浙江省建设工程建设价格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指引》。

  2020年5月13日,吉林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建设价格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试行)。

  2019年10月,深圳印发《深圳市建设工程建设价格咨询业收费市场参考价格》。

  《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标准》( 第1115号)公布,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住建部办公厅发布 《关于取消工程建设价格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 :

  1、自2021年7月1日起,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停止工程建设价格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工程建设价格咨询企业按照其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开展业务,行政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不可以要求公司可以提供工程建设价格咨询企业资质证明。

  2、继续落实《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规〔2019〕515号)精神,深化工程领域咨询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培育具有全过程咨询能力的工程建设价格咨询企业。

  根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 。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直接取消部分工程资质审批,这中间还包括工程建设价格资质。

  ◆2019年11月6日国发〔2019〕25号文发布,试点取消工程建设价格咨询甲、乙两级资质认定;

  ◆2019年11月30日住建部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自由贸易试验区“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正式开展试点取消工程建设价格咨询企业资质,同时试点地区在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中不得再对工程建设价格咨询企业提出资质方面要求;

  ◆各地试点地区陆续发文明确取消资质审批后,工程建设价格咨询企业持有营业执照即可开展经营;

  ◆2020年12月2日住建部官网发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本次资质改革包含监理、施工、设计等资质,唯独没有涵盖造价咨询资质;

  ◆经过一年多时间的试点,2021年6月3日国发〔2021〕7号文正式对外发布,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直接取消工程建设价格资质审批。

  ◆2021年6月29日住建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取消工程建设价格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停止工程建设价格咨询企业资质审批,工程建设价格咨询企业按照其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开展业务。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要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全力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满足委托方多样化需求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

  鼓励投资者在投资决策环节委托工程咨询单位提供综合性咨询服务 ,统筹考虑影响项目可行性的各种各样的因素,增强决策论证的协调性。

  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服务可由工程咨询单位采取市场合作、委托专业服务等方式牵头提供,或由其会同具备相应资格的服务机构联合提供。

  鼓励纳入有关行业自律管理体系的工程咨询单位发挥投资机会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等特长,开展综合性咨询服务。

  鼓励项目单位采用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减少分散专项评价评估,避免可行性研究论证碎片化。

  鼓励建筑设计企业委托咨询单位提供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全过程咨询服务,满足建筑设计企业一体化服务需求。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应当由一家具有综合能力的咨询单位实施,也可由多家具有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不同能力的咨询单位联合实施。

  鼓励民间投资项目的建筑设计企业根据项目规模和特点,依法选择优秀团队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

  建设单位选择具有相应工程勘测考察、设计、监理或造价咨询资质的单位开展全过程咨询服务的,除法律和法规另有规定外,可不再另行委托勘察、设计、监理或造价咨询单位。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项目负责人应当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并具有类似工程经验。对于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服务中承担工程勘测考察、设计、监理或造价咨询业务的负责人,应具有法律和法规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设计单位在民用建筑中实施全过程咨询的,要充分的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

  此外,鼓励多种形式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模式,优化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市场环境。

  逐步减少投资决策环节和工程建设领域对从业单位和人员实施的资质资格许可事项 ,将政府管理重心从事前的资质资格证书核发转向事中事后监管。

  鼓励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企业,采取 联合经营、并购重组 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

  完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计取方式:酬金可在项目投资中列支,也可根据所包含的具体服务事项,通过项目投资中列支的投资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等费用进行支付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酬金可按各专项服务酬金叠加后再增加相应统筹管理费用计取,也可按人工成本加酬金方式计取。禁止恶意低价竞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