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区人民政府
为持续有效地打牢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提升公司生产本质安全度,根据我镇企业标准化建设实际,现就
坚持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的理念,按照“政府政策支持、企业自主创建、评审机构考评、部门审核公告”以及“明确任务、分级负责、强化督导、提级扩面”的工作思路,在确保高危及规模以上企业全面达标基础上,突出推动规模以下生产性企业创建达标,提升守法意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推动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2017年底前,全镇所有规模以上工矿商贸企业持续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或期满延期、晋级。
其他行业(领域)根据本行业实情,积极稳妥地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
鼓励已经达到三级标准化的企业争创二级,二级争创一级,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水平。
彻底摸清所有生产经营企业底数,包括企业数量、生产经营规模、行业分类、从业人员、安全管理现状等。要在摸清生产经营企业底数基础上,结合实际,按照本方案中目标要求,制定行业标准化推进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创建目标工作措施,列出创建生产经营企业名单。规模以上企业的申请材料在9月25日前经报镇安委会,小微企业的申请材料要在10月15日前报报镇安委会。
(二)落实工作责任。高度重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分管领导要全面组织协调,承担行业监管的具体业务科室要切实履行推进责任。要充分发挥网格化监管体系作用,将年度创建达标企业的标准化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分级负责责任,建立健全标准化推进工作督查机制,定期通报标准化推进创建实施情况。
(三)强化分类推进。在摸清企业底数基础上,对于高危行业企业及所有规模以上都要按照国家和省明确的评审程序及评审标准落实督导和考评措施;对于规模以下生产性企业,要按照省局《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DB32/T2546-2013)或国家安监总局《冶金等工贸行业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安监总管四〔2014〕17号)要求,落实达标创建措施,创新工作方法,落实相应的配套措施和制度,将创建“安全合格班组”活动作为有效补充,充分发挥中介、协会、专家三方面作用,引导小微企业逐步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
(四)加强日常督导。一是适时开展对已达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运行情况的检查。开展对达标企业的日常督促检查,对在督查或抽查中发现不具备达标条件的企业,及时按规定降低或撤销其标准化等级称号。二是有计划开展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工作。按照《江苏省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大纲》(试行),对达标期满企业组织开展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对审计合格的达标企业,在审计合格后6个月内申报延期达标的,可直接办理等级证书。
(五)强化隐患整改。各标准化评审机构要对在标准化评审中发现的隐患或不足项,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建议,及时反馈企业主要负责人落实整改。各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中明确的安全监管职责及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要求,切实落实标准化评审中发现的隐患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公司制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