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逐步加强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深入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习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提升安全管理和本质安全水平,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省安委会有关文件精神,特别是近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苏应急电〔2020〕3号)文件要求,对逐步加强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深入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通知如下:
近年来,全市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有效提升了企业安全管理整体水平。但在标准化创建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有企业安全标准化体系没有真正运行,特别是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没形成制度化运行机制,标准化工作僵化成一套台账资料,严重;全市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总量偏少,高水平的安全标准化公司数更少;企业安全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两张皮”现象严重,很多企业既要搞安全标准化,又要搞双重预防机制,感到无所适从,安全标准化体系和双重预防机制未融合运行;由于内部职能调整等多种因素影响,有的县区没有小微企业标准化评审机构,小微企业标准化工作停滞不前等。要解决这样一些问题,必须充分认识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性,在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中予以解决。《安全生产法》第四条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一定要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各级安委会有关文件,以及去年底开始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都要求快速推进企业标准化建设。因此,各县区必须在专项整治中,切实加强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持续深入开展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活动,实现企业安全行为规范化,从长效机制上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
针对我市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总量不多,质量不高的现状,要抓住今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契机,把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作为4-9月份深化整改提升、建立长效机制的重中之重抓好,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分类确定目标任务,全面扩面提质,确保今年年底完成以下目标:
(一)全市钢铁企业、所有危化品生产(仓储)企业、具有爆炸危险性装置和场所的化工企业、存在重大危险源(一、二级)的企业,二级标准化100%达标;
(二)全市规模以上企业、非煤矿山企业、有色金属企业、机械铸造企业,存在高危工艺或重大危险源的其它工贸企业,三级标准化达标100%;
(三)全市存在粉尘涉爆、有限空间、涉氨制冷、使用危化品等重点领域重点企业,三级标准化达标70%;
小微企业面广量大,安全生产基础薄弱,标准化建设有着重要意义。各县区要逐步增强责任意识,抓大不放小,采取比较有效措施,整体提升。
(一)进一步明确评审组织单位。根据《江苏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明确的部门职责,以及“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县区有关部门负责本行业小微企业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的确认。各县区冶金等工贸、化工、烟花爆竹等行业小微企业评审组织单位,一般应由各县区局基础科牵头的企业安全标准化办公室承担。
(二)进一步明确评审机构。小微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单位,一般由各县区局企业安全标准化办公室根据小微公司数等真实的情况,参照《关于加强连云港市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评审管理工作的通知》(连安办[2012]13号)明确的条件和程序,重新审核确认少数的评审机构。
(三)进一步简化考评细则和程序。小微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坚持简化程序,突出重点内容,不搞“小而全”,要突出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这一关键,督促企业重点建立全员参与的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运行体系。
(四)引进社会化服务。针对中小微企业普遍缺少人才真实的情况,各县区要根据《连云港市工贸领域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办法(试行)》《连云港市工贸领域中小微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做好引进第三方机构开展社会服务工作,组织社会化服务机构为公司可以提供业务咨询、安全培训、技术指导、标准化和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等方面服务,教会企业人员抓安全,增强企业自身“造血”功能,自我管理、自我提升。
企业安全标准化包括双重预防机制,双重预防机制是安全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核心内容,是风险管控的深化和具体实践。在新版《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中,企业安全标准化核心要素第5项就是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这和双重预防机制要求是一致的。双重预防机制真正运行是企业安全标准化体系活力所在,也是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生命线”。因此,各县区在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中,要同步重点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把两者紧密融合在一起,合并运行。在中小微企业标准化评审中,更要加大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运作情况的权重。要借鉴外地做法,逐步推行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审中重点考评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企业双重预防机制未建立未运行的,安全标准化不予通过。
(一)开展安全标准化运作情况“回头看”。各县区局要组织评审单位或专家组对达标的企业安全标准化运作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达标企业是否真创真运行,是否按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开展安全管理,是否有效开展现场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工作,是否通过安全标准化运行实现持续改进和提高,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标准化年度自评等内容。各企业要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自评自纠工作。各县区局于6月30日前将本地区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报送市局安全生产基础处。
(二)开展评审质量自查自纠工作。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通知》(苏应急电〔2020〕3号)文件要求,我市所有安全标准化评审单位要格外的重视,立即行动,对安全标准化评审工作全方面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纠本单位是否建立评审质量管控和人员行为管理制度并严格实施,评审报告是否如实反映企业真实情况,评审中是否严格对照评审得分标准做现场评审,现场抽查验证部分的覆盖面是不是合理,评审人员及专家的专业背景是否与企业工艺相符,评审单位与咨询服务单位是否是相关方,参加评审的人员和专家是否参加同一企业的咨询辅导等。三级标准化评审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要于3月10日前书面报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基础处。
(三)加强安全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各县区局要结合今年的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的安全标准化运行质量审计,对评审单位的评审质量进行抽查核查。对未真实有效运行或运行质量差的企业,可取消标准化企业称号。对有一定的问题多、评审质量差的评审单位,给予通报批评、暂停评审活动,问题很严重的按权限取消评审资格。市局将适时开展评审质量现场复查、运行质量审计工作,并将复查和审计情况向全市通报。
按照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一直在改进、持续提高的原则,除了市局根据文件进行资金奖励外,各县区应借助标准化与汇率、信贷和责任保险等挂钩经济杠杆、差异化监管等措施,激发企业内生动力,积极培育安全标准化一级企业,推动二级标准化企业抓提升、三级标准化企业抓改进、中小微企业抓达标,实现提档升级;要督促没有达标的企业强化治本攻坚,聘请社会化服务机构进行“会诊”、培训指导,采取具体措施按期达标。要通过定期“回头看”、运行质量审计等形式,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标准化退出淘汰机制和延期免审激励机制。
同时,要加强典型引路,注重实效,分行业类别培树一批标准化标杆示范企业,通过现场会、经验介绍会等形式,发挥标杆企业引领效应,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整体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