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临翔区石洞水库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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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临翔区石洞水库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以下工作。 1.全过程勘察设计服务工作。完成临沧市临翔区石洞水库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派驻现场设代服务、变更设计等全过程勘察设计服务,报告成果一定要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及行业规程规范要求(如政策发生变动,须根据政策变动调整服务范围,具体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执行)。 2.工程咨询服务所有专题,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所列专题。 (1)与设计相关的专题。1)环境影响评价、2)文物调查评估、3)地震安全性评价(如有)、4)取水许可、5)洪水影响评价、6)社会稳定风险分析、7)社会稳定风险评估、8)移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如有)、9)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细则、10)停建令、11)移民安置规划大纲、12)移民安置规划报告、13)水土保持方案、14)水源区和受水区污染防治规划(如有)、15)节能审查(如有)、16)项目投融资与财务方案。 (2)使用林地专题。1)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天然乔木林地不可避让论证报告等)、2)使用林地林木采伐报告、3)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及植被恢复实施方案、4)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如有)、5)建设项目拟占用风景名胜区选址论证报告(如有)、6)涉及珍稀濒危或国家保护植物需编制移植方案(如有)、7)使用草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如有)。 (3)占用土地专题。1)选址建设项目踏勘选址论证报告、2)节地评价报告、3)土地利用与耕地保护专项报告、4)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报告(如有)、5)规划修改及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编制)(如有)、6)耕地占补平衡、7)压覆矿产资源评估、8)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9)现状调查报告、10)拟征地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11)建设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报告(永久性征地)、12)土地复垦方案、13)临时用地勘测定界报告编制及备案、14)临时用地报件、15)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报件、16)具体项目供地报件、17)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报件。 3.主动配合完成各个阶段相关报批、审批及验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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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切换至临沧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以便获取招标文件。交易买卖平台技术上的支持服务电话,数字证书运维服务客服热线: 工作日联系方式;临沧地区数字证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联系人:向冰,联系电话。
临沧市临翔区石洞水库工程咨询服务,包括以下工作。 1.全过程勘察设计服务工作。完成临沧市临翔区石洞水库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派驻现场设代服务、变更设计等全过程勘察设计服务,报告成果一定要符合国家法律和法规及行业规程规范要求(如政策发生变动,须根据政策变动调整服务范围,具体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执行)。 2.工程咨询服务所有专题,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所列专题。 (1)与设计相关的专题。1)环境影响评价、2)文物调查评估、3)地震安全性评价(如有)、4)取水许可、5)洪水影响评价、6)社会稳定风险分析、7)社会稳定风险评估、8)移民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如有)、9)建设征地实物指标调查细则、10)停建令、11)移民安置规划大纲、12)移民安置规划报告、13)水土保持方案、14)水源区和受水区污染防治规划(如有)、15)节能审查(如有)、16)项目投融资与财务方案。 (2)使用林地专题。1)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天然乔木林地不可避让论证报告等)、2)使用林地林木采伐报告、3)临时占用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及植被恢复实施方案、4)建设项目对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报告(如有)、5)建设项目拟占用风景名胜区选址论证报告(如有)、6)涉及珍稀濒危或国家保护植物需编制移植方案(如有)、7)使用草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如有)。 (3)占用土地专题。1)选址建设项目踏勘选址论证报告、2)节地评价报告、3)土地利用与耕地保护专项报告、4)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不可避让性论证报告(如有)、5)规划修改及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涉及占用基本农田编制)(如有)、6)耕地占补平衡、7)压覆矿产资源评估、8)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9)现状调查报告、10)拟征地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报告、11)建设项目土地勘测定界报告(永久性征地)、12)土地复垦方案、13)临时用地勘测定界报告编制及备案、14)临时用地报件、15)农用地转用及土地征收报件、16)具体项目供地报件、17)用地预审及选址意见书报件。 3.主动配合完成各个阶段相关报批、审批及验收等工作。
3.1一般要求: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专业(水库枢纽、引调水)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能力。 3.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测考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测考察、水文地质勘查)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工程测量专业须有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3.2.3投标人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咨询专业须包含:水利水电,服务范围有项目咨询、评估咨询,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查询结果及工程咨询单位详情页的网站截图),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社保证明材料。如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人员,应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如劳务关系证明等))。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准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一定要具有同等资格,并取得招标人同意(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1一般要求: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2.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任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专业(水库枢纽、引调水)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能力。 3.2.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测考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测考察、水文地质勘查)丙级或丙级以上资质,工程测量专业须有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3.2.3投标人须通过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咨询专业须包含:水利水电,服务范围有项目咨询、评估咨询,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查询结果及工程咨询单位详情页的网站截图),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3本次招标范围非主要工作允许分包,有关要求如下。 3.3.1可以分包。(1)本次招标范围内不得将建设工程主体部分的设计任务或主要工作设计任务进行分包,非主要设计工作跨行业审批或备案等可以专业分包;(2)使用林地及占用土地专题、与设计相关的专题(环境影响评价、文物调查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项目投融资与财务方案等)跨别的行业行政许可或办理相关手续等可以分包;(3)分包情况须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所委托分包单位应具备相关资质,并有能力承担该服务。 3.3.2分包的要求。中标单位分包前应将分包单位的有关的资料(含资质材料)报送招标人审查,招标人出具有关意见后方可进行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3.3.3权利及义务划分。招标人只与中标人发生合同的权利及义务,不承担中标人与分包人之间的协调、纠纷解决工作;中标人须处理好与分包人之间的权利及义务,因中标人与分包人之间的纠纷影响到整体工作进度或相关阶段审批或项目开工建设、验收等工作,视为中标人违约,并承担对应违约责任。 3.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社保证明材料。如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人员,应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如劳务关系证明等))。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不准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一定要具有同等资格,并取得招标人同意(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主要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成立不足三个月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社保证明材料。如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人员,应提供对应证明材料(如劳务关系证明等))。拟投入本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中标后不准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一定要具有同等资格,并取得招标人同意(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若是2021年以后成立的只需提供成立以来至2023年的,若是2024年成立的投标申请人,财务不作要求)。 3.7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无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由投标人自行查询并放入投标文件中),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招标代理机构进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刑事案件专栏进行查询)。 3.10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规定,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时,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能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本项目已减免至25000元。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公司基本账户(须与公司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最大限度地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