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企业安全出产规范化鉴定作业管理办法
一线临床护理作业者,从事临床护理作业10年,经历比较丰富,屡次荣获先进护理个人。
内容提示:1 企业安全出产规范化鉴定作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企业安全出产规范化(以下简称安全规范化)鉴定作业,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出产规范化建造的施行方案》(安委[2011]4 号)和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 XX 省深入开展企业安全出产规范化建造施行方案的告诉》 (X 安发[2011]13 号)等文件和规则精力,结合我省实践,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 XX 省行政区域内金属非金属矿山、风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职业企业二、三级安全规范化鉴定管理作业...
1 企业安全出产规范化鉴定作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省企业安全出产规范化(以下简称安全规范化)鉴定作业,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出产规范化建造的施行方案》(安委[2011]4 号)和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 XX 省深入开展企业安全出产规范化建造施行方案的告诉》 (X 安发[2011]13 号)等文件和规则精力,结合我省实践,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 XX 省行政区域内金属非金属矿山、风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以及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职业企业二、三级安全规范化鉴定管理作业。 第三条 安全规范化鉴定施行企业自评、外部鉴定的方法。企业应该根据有关鉴定规范和评分细则,对本企业安排安全规范化作业情况做鉴定,自评完毕后请求外部鉴定定级。 外部鉴定由安监部分确认的安全规范化鉴定单位(以下简称鉴定单位)施行,鉴定单位理应当在确定的鉴定范围内从事安全规范化鉴定作业。 第四条 安全规范化二级企业由省安监局审阅公告;三级企业由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安监部分(以下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