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的要点浅析
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2017]19号),首次明白准确地提出“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概念。文件中提出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非政府投资工程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该文件旨在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市场;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对今后的基件工作进行了全面的部署。全过程工程咨询如何采取比较有效的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由碎片化向集约化转变的新模式。为此,文章着重从当前阶段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现状出发,找出我国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出现的主体问题,并提出对应的解决策略,希望可以对建设工程的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和规定,在开展工程建设过程中,要按照相应的准备和法律规范承担项目管理任务,承包的咨询单位需要具备一定的资质等级和风险承担能力,切不可出现超越资质范围外承揽业务现象,一经发现,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在研究中发现:现阶段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中还存在着许多的弊端,尤其是在报批报建的处理方面。各地区整个报批报建的流程存在一定的差异化,因此出现咨询单位跨区域进行报批报建咨询工作的同时需要提前到属地各地方部门进行窗口咨询,熟悉各流程,便出现了许多的咨询单位和地方相关专项单位做委托,开始了转包咨询业务的现象。这种现象的最终目的是为了熟悉业务,尽早取证,但是,对于咨询单位来讲,对其发展起到了很大的限制性影响。这种现象虽然能够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促进业务单位和咨询单位的有效沟通,方便工作的开展,但是却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咨询单位业务的进一步拓展,进而影响了全过程咨询企业的发展壮大。
出现这一现象的缘由是建筑设计企业对咨询工作缺乏足够的认识,认为全过程咨询单位的项目管理费用从建筑设计企业法人管理费中按照比例获取,对报批报建以及集团内部相关制度、流程不熟悉,需要全过程咨询单位技术人员现学现卖,导致很多的建设单位对于全过程咨询单位缺乏一定的重视度,他们只是在上级单位的强迫之下开展的相应的工作和业务,并不是自发的开展全过程咨询工作,这就会导致全过程咨询单位在工作中处于尴尬的位置,其非消极作用并不明显。另外,由于全过程工程咨询的发展尚处于初步阶段,所以很多的单位对于业务不够熟悉,并且未有国家法律强制实施,全过程咨询工作指引现阶段不完善,在面对激烈的市场之间的竞争时,若想取得一定的市场地位,就必须要不停地改进革新,积极主动同建筑设计企业沟通,在基建工作过程中变为主动作为,主动沟通,在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业务过程中多留痕。这样就会导致在实际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中准确、规范的操作,从而获得建筑设计企业的肯定。
任何事物的发展不能离开国家的支持和监督,在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咨询业务方面也需要国家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力度,保障监管工作的公平公正性。我国现阶段的建设项目全过程咨询项目虽然已经制定了一些行规,取得了相应的效果。但是,这种规范并未在社会层面得到普遍应用,其只出现在一些特指的行业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中。另外,许多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在贯彻落实相关规定时,其工作流于形式,并未落实到实际,因此导致整个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效果差。
在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中,首先要对整体的项目有全面管理的意识。从项目的立项前期阶段、设计招标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到建设实施阶段再到后期的竣工验收消缺移交收尾阶段等工作,信息流动更为通畅,使得项目咨询成果具有连贯性、高效性、及时性和针对性,对正在实施和未实施的阶段起到指导和控制作用,对涉及安全质量重点、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等进行预判辨识,提前预知安全质量风险,协调各专业进行衔接,制定并采取安全质量防范措施,从而规避和弥补原有单一服务模式下也许会出现的管理疏漏和缺陷;提升全产业链的整体把控。为此,能采用责任终身制,可提升全过程咨询人员对自身工作的重视度,在自身的工作中,树立高度负责的意识,明确自身的责任,提高咨询质量。同时,对于项目的负责人、实施工程人员、监督人员、材料置办人等的工作都要进行明确的规定,让他们各司其职,为工程的全过程建设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为了更好的提高企业的全过程工程管理能力,中国建研院认证中心将依托自身品牌优势和技术实力,不断探索和积累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的评价技术,积极推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工作,为规范行业发展正式开启CABR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认证。通过认证的企业,证明其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能力达到国家标准,能强化服务管理上的水准提升服务管理能力。
全过程工程咨询是时代发展的产物,标志着我国建筑工程咨询行业在“新时代、新思想、新使命、新征程”的时代背景下,开始由碎片化向集约化转变。其推进为我国建设工程咨询行业的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契机,也是各类工程咨询企业创新发展的历史机遇,因此,在进行项目全过程管理时,要从国家的利益和项目的安全性方面出发。在进行项目招标时,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防止一些“裙带关系”的出现对工程产生一定的影响现象的发生。同时,还要恰当的引入市场之间的竞争机制,通过公开、透明的竞争机制,选拔优秀的勘察设计人员、负责任的监理人员、高质量的施工公司参与到工程的建设中,来提升整个工程建设项目的管理质量和水平,招标完成后组织并且开展各项交底以及编制各项管理制度,建立过程管控台账、设计图纸台账管理、工程计划流程跟踪等机制,对项目定期跟踪、日常巡视和质量管理进行统筹管控,对过程质量、安全缺陷做多元化的分析,提供更好的解决方案,合理估计后期施工状况,辅助建筑设计企业进行管理工作,降低未来运营的不可预测性,做到事前预控、过程严控的管理机制,通过运用标准化、数据化、智能化的平台,将传统领域的专项咨询和传统领域之外的服务融合到项目服务中。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2017]19号),提出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非政府投资工程委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全过程咨询业务是在国家及政府的支持下开展,全过程咨询单位要加大与各政府部门的沟通工作,积极努力配合政府部门开展工程建设的管控;政府宏观引导、行业规范发展、企业一同参与是建立和完善我国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市场的前提和基础,也是丰富和健全中国特色现代工程咨询服务理论体系、促进我国建筑工程咨询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
在我国经济持续不断的发展和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继续扩展的状况下,加强对建设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是一件十分重要的事情。尽管在现阶段的项目管理过程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但这样一些问题都是能够最终靠正确的方式解决的。因此,各个项目管理咨询单位一定要要建立健全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管理体系,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提高科学管理上的水准,从而有效的从整体上控制成本、保证进度、降低风险,使原本割裂的服务模式有机的联合在一起,共同保证建设项目目标的实现。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