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科天地曝质量上的问题引维权万科回应:只要地基和整体的结构合格就算达标
投诉称,该项目于2017年12月交付的700多套商改住公寓装修质量上的问题严重、消防设施不达标、小区存有安全风险隐患等问题。
人民网房产经现场采访了解,万科天地拟交付的公寓因装修问题影响入住的情况确实都会存在,有的业主房屋装修问题甚至多达近40处。消防设施不达标、燃气开通时间滞后、物业服务不合格等情况则是所有业主都面临的头疼问题。业主表示,万科在收到业主的质量上的问题反馈后,多次推诿逃避问题。
万科客关部相关负责人在与业主代表的面谈中回应称,按照合同约定,业主反映的问题并非地基基础和整体的结构质量不合格的问题,因此(业主所指的问题房屋)已达到交付标准。
“但从情理上来讲,交付确实粗糙。这一个项目是第一次交付,很多安防设施我们确实没有想明白,会整体对安防情况做提升。比如从设计层面来说,通过增加设施提升社区安全度。”该负责人表示。
业主钱先生告诉人民网记者,收房时业主发现房屋装修质量上的问题严重,门窗损坏、墙面开裂、天花板漏水、石材断裂、地板破损、配件未安装、衣柜损坏、偷工减料未按合同约定装修标准施工、以及有设计缺陷导致安全风险隐患等问题普遍存在。
钱先生说,2017年12月31日收房时,万科曾表示会在15日内修复质量上的问题,但直到现在,问题依然存在。
人民网记者在该项目内看到,目前小区内施工垃圾成堆,楼栋正门因深坑封闭,楼体无安保,消防设施形同虚设。业主说至今也没看到消防竣工验收备案表,怀疑该项目并没有通过有关部门的工程验收。
购买该项目底商产品的业主符女士和记者说,原本合同约定商铺层高为5.9米,收房时却发现,在没有收到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万科在商铺天花板安装了各种公共管道,占据了1.5米的层高。对于商铺空间严重缩水的情况,符女士多次找万科工作人员沟通,对方答应会予以整改。两个半月的时间过去了,符女士依然没有见到整改方案或者施工团队。
除去房屋的品质问题,业主和万科的矛盾聚焦于水、电、燃气、供暖、物业费的收取问题。
目前万科天地所有业主水电费用均需交至该项目的万科物业处,各家水表电表挂靠在项目总表上,由物业根据分户计量记录用户的实际用量收取费用。
在购房人看来,各家应该直接与供水供电单位结算,物业无权代收水电费,且有多户业主表示,万科使用的水电表记录不准,损耗远超实际使用情况。
此外,万科天地存在取暖费用收取超过周边同类型物业的现象,供暖时间与燃气开通时间均滞后于缴费时间。部分业主房屋因设计缺陷,室内温度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无法入住,开发商、供暖公司迄今也未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
业主们认为,由于万科天地小区配套设施远未建设完成,车库和绿地等公共配套还未交付,万科物业无法提供物业合同中约定的服务事项,包括日常维修、环境卫生、安保、绿化、公共秩序等。“业主们缴纳了6.8元每平方米的高昂物业费,却得不到相应服务,申请万科物业进行相应的物业费减免,或在物业服务达到约定标准以后再行收费。”
在上述问题未解决的情况下,万科天地项目开发商北京万城永辉置业有限公司却给未收房的业主发送了“催收函”,称如买受人在合同约定交付截止日期仍未收房,则视为出卖人已履行合同项下房屋的交付义务,自交付(或视为交付)之日起,该房屋的风险责任转由买受人承担。
万科集团品牌部门回应记者采访称,业主认为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区域为规划红线外市政绿地和市政广场为代建工程,将于2018年8月底才完工。此次交付范围不包含代建工程,而地下车库已于2017年6月15日完成竣工备案。
关于水、电、燃气收费问题,由于万科天地为商业立项,在供电局、水务所为一个总表收取水电费,所以物业公司协助客户统一购买水、电,再根据分户计量记录的用户实际用量收取费用。此外,项目根据《京发改20152619号》文件所指导的价格区间执行水、电费;根据《京价商字2001372号》文件指导的价格区间执行供暖费用。
项目交付后出现的质量瑕疵和物业服务品质问题,公司会严格执行售后维保协议,进行维修整改。
3月12日,万科集团客关部相关负责人与万科天地业主代表进行面谈协商,该负责人对相关问题进行了统一回应。他表示,质量上的问题的修补,非更换部件情况将于3月20日前完成,更换部件情况将于3月30日前完成。水电表损耗情况将仔细排查问题,供暖费用争取协调降低,消防及安保设施,将从设计层面提升加强,但物业费用按照前期约定收取,无法调低或延期。
就水电收费能否各户单独设表,向供水、供电单位直接缴费问题,上述负责人表示无法更改现有设置。
对于万科方的回应,仍有超过百户业主认为万科天地水电结算方式不合理,供暖收费不合理,物业服务不达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装修存在较多质量问题,并签字要求退房。
业主认为,购买的房屋质量问题严重,不能满足双方签订的装修合同交付标准,应由开发商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但让业主们惊讶的是,回溯装修合同,违约责任中并未有此项约定。并且业主认为万科天地交付的房屋质量不合格,不能因为购房合同的免责条款就认定为达到了交付标准。
万科天地购房合同显示,第十七条17.3款中约定:买受人在办理房屋交付手续过程中,除非存在房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质量经检测不合格的情形,买受人应按合同约定时间接收房屋,包括但不限于粉刷瑕疵、墙壁裂缝、局部渗漏、部品零件损坏、管道堵塞等质量瑕疵不能作为买受人拒绝接收房屋并要求出卖人承担逾期交付责任的理由,出卖人无需就此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购房人认为,既然万科售予的是精装房,这样的约定显然有失公平。
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资深房产律师马玉珍律师分析,万科作为销售方、合同范本提供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处于绝对优势地位,部分条款中片面约定了对自己有利的条款,违背了合同的公平性原则。“在法律上,这些免责条款属于格式条款,不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房屋作为商品,在没有达到合格质量的情况下,比如墙壁裂缝、局部渗漏等严重影响居住的情况下,业主可以拒收房屋,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或要求万科承担维修责任或赔偿义务。”马玉珍说。
马玉珍表示,物业服务质量未能达到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标准,业主可以合理正当地要求物业公司进行一定程度的物业费用减免。
湖北尊而光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何龙认为,对于房屋买卖合同而言,万科作为房屋的出售人,应当对房屋的质量、消防等承担责任,房屋的主体结构、地基、消防等达到规定的标准这是法律的硬性规定,房屋的其他质量问题比如房屋漏水、墙面裂缝等如果存在,业主仍然可以向出卖人主张其做维修,或者出卖人怠于维修时业主自行维修后向出卖人主张维修费用,这是出卖人对标的物应负有的基本质量保证责任。
何龙提醒消费者,现实生活中,对于房子买卖而言,开发商确属强势的一方,这也是市场等多种综合因素决定的。作为购房业主,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能够最终靠工商部门、网络信息等多种渠道来查询开发商相关资质、商业信誉、负面影响等,尽可能地选择纠纷少、信誉高的开开发商。
在签订正式合同时,购房者能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帮忙把关合同条款,尽量做到前期防范风险,减少后期矛盾;对于开发商存在的捆绑销售、私下加价等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购房者可以主动向房管行政部门检举反馈,以维护自己正当权益。